2011年8月21日星期日

我旁听了杨佳案二审

   前未几,我在市政协的一次会议上、曾批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杨佳案”一审时,并未邀请咱们部分特邀监视员旁听、而且庭审对社会不够开放透明。今天(2008年10月13日)“杨佳案”的二审,上海市高等国民法院专门邀请了十位市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做为政协委员,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凌晨8点30分就赶到市高院与其余特邀旁听者聚集,这里面有我比较熟稔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进的邓伟志先生,市政协委员、宋史专家戴建国教学,以及市人大代表、九十年代因在“潘平毁容案”中担负辩护人而在上海较著名气的律师薄海豹先生……这次庭审的安检工作很严格,大量公安人员集中在法庭内外,只管本地的电视台也开去了转播车去专门录像,但我们这些旁听者仍是被告诉:包、手机、照相机、MP3等一律存放,连纸、笔也不许携带,但是等我进入法庭之后,才发明能坐50-60人的旁听席,前多少排简直全都是媒体记者,均携带了纸笔,唯摄影、录音等装备受到严厉限度。    后来法院的人告知我们,今天共有130多人旁听了庭审,其中,共有30-40家媒体(还包括3家香港媒体)。杨佳的父亲杨福生和阿姨王静荣今次亦均缺席旁听,只不过都不在法庭之内,而被部署在了旁边的一间房子里观看庭审的闭路电视。而前一段时光被传“失踪”的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我们仍然不知其着落。毕竟是真的“失落”了?还是被权利机关“有意节制”了?当局总是语焉不详,令坊间猜想一直……    上午9点30分,二审休庭。身穿蓝色短袖T恤的杨佳,在送上刑事被告席后被解除了镣铐。杨佳比他出事之后在网上颁布的照片显得稍微胖了一些,脸色很轻松,法庭上问答语言清楚、流利。说瞎话,我很难将眼前这个1980年诞生的小伙子,与几个月前致上海警察(还包括一名保安)六死四伤的那起惊天大案接洽起来。从他能从闸北公安局一边杀人、一边从1楼始终飞跑到21楼来看,杨佳身材很是硬朗,这大略与他平凡爱好登山有关。今天法庭空调温度开得并不高,绝大部分人都着长袖衣衫,杨佳是独一穿短袖衫T恤的人。    这次为杨佳担负二审辩护的主要律师,是由市高院指定的——以辩护刑事案件见长、曾获“全国优良律师”名称的翟建,与翟建错误的第二辩护人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吉剑青律师。一审中,由闸北区政府指定的为杨佳辩护的律师谢有明(另一名为谢晋),曾经因被称“发表了对杨佳不利的舆论”、或“与本案有好处关联”等起因,一度成为舆论和律师业界口诛笔伐的对象。但是,据旁听了一审的薄海豹律师说,这些都是媒体无知的炒作,实在谢有明的辩护还是很杰出的。谢有明辩解的内容之一,便是强调“杨佳并非成心杀人,或者说其主观念头不是为了置人于逝世地,而是为了排除障碍而刺人的”……于是,今天这场庭审,控辩双方的实力和表现,天然也激发了良多人的关注!    上午的庭审中,检方列举了证明杨佳袭警的过程,并失事了证据——其中最让人惊心动魄的,是招待室监控录像中所浮现的杨佳以极快的速度、“一刀致命”而捅死的四位警察的局面。而翟建律师则具体地询问了杨佳三次来上海的经过,尤其是引发袭警案的起因——杨佳接收警察盘查的全过程。另一名律师吉剑青,则询问了杨佳接受司法鉴定的过程,并提问2006年杨佳在山西与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生纠纷的情形,因当时杨佳指称为警察殴打,被鉴定为稍微脑震荡,辩方以此为杨佳精神是否存在问题做佐证。当律师询问,杨佳是否为自己的行动觉得懊悔时,杨佳未表示后悔。     杨佳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否认了“因为遭受警察殴打致下身遭遇严峻损害”的说法,但仍然强调他在派出所遭受了警察的殴打。而他对案发时间内所发生的事件全体,却老是表示“不晓得”“记不清了”,包含案发时监控录像中的人,他看了之后也表示“不记得了”。检察官对一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在对杨佳讯问的进程中,杨佳对有的表现认可,有的则表示否认。综合全天的杨佳的表现,也确切有大批前后言词不一致的部门,如果不是他故意为之,则很轻易让人猜忌他作案时的精神状况有问题。    翟建律师之前曾与杨佳有过三次接触,翟建认为“杨佳的精神确定是有问题的”。他在法庭陈词中曾流露,杨佳对自己的牢狱生涯并没有太多埋怨,他甚至说:我自己只不外是从二十多年社会这个“大监狱”进入到另一个“小监狱”中罢了。通过这样的言辞,我们能感觉到杨佳的心理状态与平凡人确有些不同。翟建发现,杨佳在2007年10月和闸北警察产生矛盾后,时隔半年多,却忽然报复和他并没有直接关系的警察,让人不能理解。而且杨佳2008年6月还曾专门到上海旅游,也未持续投诉,而竟在结束游览后半途回北京放行李,时隔一两天——6月26日再回到上海做袭警的筹备,这种匪夷所思的行为,也阐明杨佳的思维不太正常。虽然之前杨佳也做过精神司法鉴定,论断是他没有精神疾病,但翟建认为认定精神疾病的尺度有许多,杨佳很可能有人格障碍方面的精神疾病。吉永清律师则列举了大量证据,对一审中对杨佳进行“精神鉴定”的上海司法技巧鉴定中央的合法性问题提出质疑。    上午的庭审,双方的进度都很快,11点30分法官便发布休庭,我曾以为假如以此速度进行,下战书的庭审过程或将在四点半前结束。然而13点正开端之后,我便发现节奏显明变慢了,因为证据的出示占了很长时间。    下昼所展现的最重要的证据,都是在一审中曾出示过的:一个,是杨佳在路上被警察盘查时的现场录音,是当事民警用身上的录音笔记载的,长达34分钟;另一个,则是杨佳被带到派出所后,由监控录像所拍下来的一段8分钟内容。    前者被司法鉴定证明没有经由剪辑,固然噪声很大,双方对话不是完全能听得明白,但还是可能廓清这样一个事实:民警在这段现场执法过程中,并未采用守法手腕、并没有说出过过激的言论,倒是杨佳的情感有一段显得比拟激昂。但在派出所的监控8分钟录像中,尽管模糊的声音中显示双方都曾很大声地喊叫过,但其拍摄角度,却无奈证明杨佳所说的“遭受若干警察殴打”的场景,特别是当警察“认为杨佳想要逃跑、而将杨佳从门口架带向内屋”(杨佳则否认自己要逃跑,由于自行车和租车合同尚在派出所)的时候,正好出了监控摄像的拍摄范畴,所以,警察到底打没打杨佳?是否情况如杨佳所说的“七八个人把他拽倒在地、拳打脚踢了三四分钟,以致衣服裤子脏损、身上有淤伤”?也仿佛就成了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迷团。    尽管检察官随后出具了局部民警当事人的证言,均证实他们办案过程中无过激行为以及语言,但杨佳跟其辩护律师均认为,这些内容很难令世人佩服——因为不消除公安内部职员在案发后“同一口径”的问题。可是杨佳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被殴打了,连任何照片和验伤讲演也没有(杨佳曾表示“警察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有后台,也恰是他们有后盾,才会肆意做出侵略国民的事,让我拿出证据证明他们没打过我,分歧理”)……而杨佳在后来向市公安局进行投诉的电子邮件中(注:北京市公安局从杨佳留在北京的电脑中取得了电子文本原件),也并不对这段“警察打人”的事实做出陈说,检察院方面认为如斯主要的投诉理由,却不被当事人纳入投诉书,不可懂得。杨佳则当庭否定这封电子邮件完整是出自自己之手,而强调被修改过。正是以上这些问题,使得杨佳的“作案动机”显得难以揣摩。    在随后的双方的法庭辩论中,双方针对警察是否殴打了杨佳、杨佳是否有精神病、给杨佳进行精神鉴定的机构是否具备正当身份等重要问题开展了辩论。如果要说一点个人感触的话:翟、吉二位律师的今次表现,有些出乎我的预料——他们在外围问题上绕的时间太长了,翟律师在最后争辩阶段的言辞,也有些不紧凑,倒是检察院方面的主控检察官季刚(据说也是上海检察体系的头牌)较为精彩,他拿捏住了对方在多个法律关键部分的理解缺失,其辩论、陈述还是很见功力的。    在下午的审理过程中,出庭作证的唯一证人便是这家司法鉴定核心的副主任,他与翟、吉二位律师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对话,就鉴定问题进行逐一质证。翟建律师认为,从杨佳的认知、把持激动、交际和感情方面来看,他都有着异常的表示,存在偏执性的人格阻碍;特殊是在2006年他曾和山西太原警方发生抵触,造成三颗门牙折断、眼底充血、轻度脑震动的成果,这极有可能诱发他的脑部运动异样;而且7月份做的精力鉴定在时间上只进行两天,略显匆促。因而他倡议对杨佳重新再做一次精神鉴定,以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正义。而公诉方——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季刚则以为,对杨佳的司法精神鉴定是很稳重、很迷信的,如果没有新发现的证据,完全没有必要从新鉴定。    法院当庭并未批准辩护方请求再对杨佳做精神鉴定的恳求。    杨佳在法庭辩论之后,被法官容许为本人做最后的陈述,他表白的意思是,他一贯是个遵纪遵法的好人,但是一个好人在这样的社会中,也会逼到杀人犯法的田地。    今次二审直到6点30分才停止,总的审理时间长达7、8个小时。因为长时间坐在较硬的木制长椅上,我们这些旁听者,也或多或少都感到有些疲乏。我们出来的时候,市高院门口仍围聚了大量的人群,据说法庭审理过程中,此地也有上访者“闹访”,引起动乱的人员已被警察带离现场。    这次庭审,对众所瞩目标“杨佳的作案动机”,我自己能够得到比较明白的信息是:一、杨佳被民警在路面盘查时,民警基础按照执法程序,没有对其讲出带有凌辱或伤害性的语言。处置确实造成不少人围观,杨佳情绪有些冲动。二、杨佳说自己被带到芷江西路派出所、受到了警察的殴打,证据还显不足,但不能排除双方曾有过身体上的接触。坊间所传说的“杨佳遭受警察重大殴打、致使其生殖器官受伤”则纯属谎言。三、在庭审过程中,杨佳的精神状态比较畸形,但不排除他在人格上存在偏执等病态问题,但这也毫不能解释其损失行为才能、可由此而不承当刑事义务。四、杨佳对其2008年7月1日杀戮诸多警察的行为没有悔悟之意。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