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星期日
恩师下跪,尊严何在?
认为我国教育发展进程中出现“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基本原因不是国家贫穷办学资金有限——放眼世界比我国贫困的国家不少可是却很少有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而是没有维护教师权益的基本办学制度。这一制度就是中小学实行校本管理政府不直接参与学校管理而是通过社区教育委员会在乡村可为村民委员会做出办学决策学校之中则有负责教育事务、教师评估的先生委员会。在这一制度中社区教育委员会按当地教育需要肯定当地学校规模、办学前提、师资应聘进而要求政府履行责任保障学校拨款教师则有维护自己权利的专门机构如遇同工不同酬现象可通过教师委员会与校方沟通、维权。不妨设想如果有这样的根本制度政府部门招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以回避教育投入责任的做法能在社区教育委员会那里行得通吗又能在教师那里行得通吗正是不这样的制度“民办教师”先登场退场之后出现“代课教师”现在“代课教师”开始清退又涌现了“暂时代课教师”、“合同代课教师”……而这些“教师”的维权之路十分艰苦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也许有人说以前对学校管理不可能有那么进步的理念什么校本管理什么社区委员会老师委员会那是外来的东西。那么跟着教育的发展这些理念早已不新颖。就是在前不久刚审议通过的《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白提到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其中关于中小学管理的描写是“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继辽宁省庄河市大量大众在庄河市国民政府大楼门口群体下跪事件不久湖北省公安县314名民办教师在4月27日湖北公安县县政府集体下跪。 “民办教师”是一个已经逐步淡出的概念更确实地说这是“代课教师”的前身。所以这314名被称为“民办教师”的教师在县政府集体下跪所为之事定然是多年前的往事——果不其然据报道他们是湖北省公安县2000年和2003年被县政府先后辞退的及格民办教师为维护本身正当的权益这多少年来上访不断但处所政府一直采用哄、推、拖、压的方法不予解决。 条件和任用办法。实施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领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加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介入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配合机制。”300多名民办教师的下跪失去的不是他们个人的尊严而是在控诉教育尊严与教师尊严的丧失。他们的下跪或可像庄河下跪事件一样失掉“美满”解决。但绝对唤不回教育的尊严和教师的尊严——教导的尊严与教师的尊严不在于口号不在于所谓的尊师重教传统。看重教育、尊敬教师的口号和自发是靠不住的只有改革我国教育管理建立权责明晰尤其是能够保障办学者和教育者权利的现代学校制度才有教育的尊严与教师的尊严可谈。或者是受到庄河下跪事件的启示吧。这些被解雇的教师也只有采取这一招了。那些告诫他们采取其余“体面”、“有尊严”方式来维护权益的人士不知想过没有如果他们能有其他有效的维护权益的方法他们会走到这一步吗这些曾经在课堂上教育学生站起来堂堂做人的教师是怀着怎么苦楚的心境去下跪的呢假如县政府中有官员当年接收过这些民办教师的教导目击本人的教师举着“要生存要工作”的横幅下跪这是怎样的一幅气象呢 说切实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就始终未曾体面过。他们中可能有一局部学历分歧格没有教师资历证而更多的则是完整合格的教师只是因为当地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教育投入才用“民办”和“代课”的“身份”给这些付出与公办教师一样劳动的教师半薪或者三分之一薪水。而且他们还时常胆战心惊担忧有一天所有对教育的付出都被扼杀。而事实也正无情地证明了这一点。条件跟任用措施。履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直完美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树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施展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300多名民办教师的下跪失去的不是他们个人的尊严而是在控诉教育尊严与教师尊严的丧失。他们的下跪或可像庄河下跪事件一样获得“圆满”解决。但相对唤不回教育的尊严和教师的尊严——教育的尊严与教师的尊严不在于口号不在于所谓的尊师重教传统。器重教育、尊重教师的口号和自觉是靠不住的只有改革我国教育管理建立权责清晰尤其是可以保障办学者和教育者权益的古代学校制度才有教育的尊严与教师的尊严可谈。 我一直以为我国教育发展过程中呈现“民办教师”、“代课教师”根本起因不是国度贫穷办学资金有限——放眼世界比我国贫穷的国家不少可是却很少有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而是没有维护教师权益的基本办学制度。这一制度就是中小学实行校本管理政府不直接参与学校管理而是通过社区教育委员会在农村可为村民委员会做出办学决策学校之中则有负责教育事务、教师评价的教师委员会。在这一轨制中社区教育委员会按当地教育需求断定当地学校范围、办学条件、师资招聘进而请求政府实行责任保障学校拨款教师则有保护自己权力的专门机构如遇同工不同酬景象可通过教师委员会与校方沟通、维权。 不妨假想如果有这样的基础制度政府部分招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以躲避教育投入义务的做法能在社区教育委员会那里行得通吗又能在教师那里行得通吗恰是没有这样的制度“民办教师”先登场退场之后出现“代课教师”当初“代课教师”开端清退又出现了“常设代课教师”、“合同代课教师”……而这些“教师”的维权之路非常艰巨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兴许有人说以前对于学校管理不可能有那么先进的理念什么校本治理什么社区委员会教师委员会那是外来的货色。那么随着教育的发展这些理念早已不新鲜。就是在前未几刚审议通过的《国家教育改造和发展计划纲领》中也明确提到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其中对于中小学管理的描述是“完善一般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迷信民主决议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破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诱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视。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协作机制。” 300多名民办教师的下跪失去的不是他们个人的尊严而是在控告教育尊严与教师尊严的损失。他们的下跪或可像庄河下跪事件一样取得“圆满”解决。但绝对唤不回教育的尊严和教师的尊严——教育的尊严与教师的尊严不在于口号不在于所谓的尊师重教传统。重视教育、尊重教师的口号和自觉是靠不住的只有改革我国教育管理建立权责明晰尤其是可以保障办学者和教育者权益的现代学校制度才有教育的尊严与教师的尊严可谈。起源:()-恩师下跪,尊严何在?_bqxion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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