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星期三

教导发展要回归常识

法规办事&#;进一步说&#;教育部门、学校如果按照《纲要》指出的改革措施去做&#;很有可能有违法危险。这不是与依法治教的方略相违背吗&#;其实&#;在教改规划纲要制定期间&#;就有专家建言&#;将《教育计划纲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由此成为法律文本&#;与之相抵触的旧法规失效。这可有利教改推进。换句话说&#;只有切实依法治教&#;2010版《纲要》才不会再步1993年版《纲要》、1999版《高等教育法》和2006年版《责任教育法》的后尘。这样&#;中国的教育改革才值得期待&#;中国教育的未来才能让公众有信心。比创新发展更重要的是回归常识现实的教育发展&#;更凸显了教改的紧迫与艰难。2010年的中国教育&#;依旧热闹。而分析所有引起关注的教育新闻事件&#;基本上都是常识问题。在教育范畴&#;常识被反复提及&#;有时已经到了令人厌倦的程度。比如&#;在北京&#;没有正式注册的幼儿园已经到达1298所&#;数量超过全市注册的1266所幼儿园&#;“山寨幼儿园”收托儿童95&#;为外来的农民工学龄前子女&#;这关乎教育投入与教育公平的常识。在江苏&#;有地方教育局发红头文件&#;要求广大教师“要注意形象&#;讲政治&#;讲大局&#;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说的话不乱说”&#;这关乎教师基本权益的常识。在河北&#;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从“李刚门”&#;一路演化到“封口门”&#;这关乎学生权利的常识&#;如果学生连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还指望造就杰出人才吗&#;在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听心&#;而朱清时校长所提到的“自主办学&#;自授学位”&#;也不过是一所大学的基本办学常识……健康的教育环境中&#;教育举行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明晰——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负责投入与依法监管&#;作为办学者的学校领导&#;负责执掌学校的办学权、行政权&#;作为教育者&#;自主教育、自主科研&#;对教育与学术进行自主管理&#;作为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有权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价。然而&#;这在现实中&#;却变得剪不断、理还乱&#;概而言之&#;是受教育权、教育权、办学权被逐级架空&#;于是学校非学校、师不师、生不生。这就出现了本不应该有的怪像与纷争&#;政府发文&#;以“爱护教师”的名义&#;要求教师“不乱说话”&#;这是赤裸裸的侵权&#;而更令人沮丧的是&#;教师没有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反过来证实政府部门“确实”在“爱护教师”&#;河北大学的“封口门”也是如此&#;处于弱势的学生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幼儿园没有注册而开办&#;从教在今年年初的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要使2010年成为教育改革年&#;这可谓201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调。这样的概括&#;从教育部全年所担当的两项重要工作看——这两项工作为&#;制订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召开好全国教育工作大会&#;而后者虽然被称为我国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但会议的主要内容仍是部署 《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应该是比较贴切的。在今年年初的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要使2010年景为教育改革年&#;这可谓201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调。这样的概括&#;从教育部全年所担负的两项重要工作看——这两项工作为&#;制订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召开好全国教育工作大会&#;而后者固然被称为我国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但会议的重要内容仍是安排《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应该是比较贴切的。然而&#;制订《纲要》的目的&#;是为了落实与推动改革&#;假如《纲要》制订之后&#;相关的条文在现实的教育发展中见不到任何影子&#;那么&#;《纲要》就成了墙上规划&#;其所起到的效果&#;比不制订这样的《纲要》还要糟——其一&#;制订《纲要》自身耗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其二&#;闹得轰轰烈烈的《纲要》不履行&#;会让公众彻底丧失对教育改革的信心。在笔者看来&#;我国的教改&#;其实重点不是改革&#;而是依法治教和回归基本教育常识&#;其中就包括制订并依法推进《纲要》的常识。比改革更重要的是依法治教回顾我国教育过去10年的发展&#;其中最大问题&#;是从《教育法》、《教师法》到《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所有教育法律&#;几乎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很多时下热门的改革话题&#;包括教育投入占到GDP的4%、高校落实办学自主权、保障受教育者平等受教育权、保障教师待遇、给予各类教育平等发展空间&#;本质上都应当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详细落实。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就曾提到&#;“咱们要切实改进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切实解决工作中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切实做到管理及时、有力、到位。”然而&#;依法治教的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有这么一段——“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造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测验、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阐明什么呢&#;就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到的改革&#;与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对照&#;有不少是超出法律法规的。这须要修订法律法规。可问题是&#;这些法律法规何时修订&#;如果迟迟不修订&#;教育部门、学校在发展教育时&#;是以《纲要》为准&#;还是依据法律  然而&#;制订《纲要》的目标&#;是为了落实与推进改革&#;如果《纲要》制订之后&#;相关的条文在事实的教育发展中见不到任何影子&#;那么&#;《纲要》就成了墙上规划&#;其所起到的效果&#;比不制订这样的 《纲要》还要糟——其一&#;制订《纲要》本身耗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其二&#;闹得轰轰烈烈的《纲要》不执行&#;会让公众彻底损失对教育改革的信心。在笔者看来&#;我国的教改&#;其实重点不是改革&#;而是依法治教和回归基本教育常识&#;其中就包括制订并依法推进《纲要》的常识。   比改革更重要的是依法治教   回顾我国教育从前10年的发展&#;其中最大问题&#;是从《教育法》、《教师法》到《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所有教育法律&#;多少乎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良多时下热点的改革话题&#;包括教育投入占到GDP的4%、高校落实办学自主权、保障受教育者平等受教育权、保障教师待遇、给予各类教育平等发展空间&#;本质上都应当是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就曾提到&#;“我们要切实改进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状态&#;切实解决工作中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切实做到管理及时、有力、到位。 ”育法角度是违法&#;但取消这些幼儿园&#;农民工子女就无幼儿园可上&#;于是&#;政府部分允许这些幼儿园存在&#;是开明&#;而不允许这些幼儿园存在&#;是严格执法&#;好像都对&#;可是&#;从基本上说&#;农民工后辈只能上“山寨”幼儿园&#;这是政府失责&#;对教育的投入不到位&#;其他的问题都是因而为基本发生的&#;至于大学办学&#;本就该占有与生俱来的自主权&#;可如今获得&#;却是这般艰难&#;也因为这一起因&#;大学的自主招生联考才陷入纷争&#;南科大的自授学位才显得那么另类&#;根叔的一次实话实说&#;就演绎出一场“根叔热”&#;成为某网站年度教育清点的最热词。治理我国教育中的荒谬景象&#;根本在于理清教育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束缚政府与学校行政领导权力&#;让学校成为学校、教师成为教师、学生成为学生。我国《教育规划纲要》中&#;所提到的教育管理体系改革和建立现代学校轨制&#;用意即在于此。值得注意的是&#;临近岁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对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任务和试点单位&#;各地各校申报的国家级试点项目即将全面启动实施。这些改革试点&#;必定成为明年教育的热点。而要让其有效果&#;政府部门必需依法行政、依法放权&#;这样&#;政府、学校、社会、教育者、受教育者才干各归其位、各得其所&#;我国的教育发展才能回到常识框架中来。  然而&#;依法治教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看重。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有这么一段——“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增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增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规办事&#;进一步说&#;教育部门、学校如果按照《纲要》指出的改革措施去做&#;很有可能有违法风险。这不是与依法治教的方略相违反吗&#;其实&#;在教改规划纲领制订期间&#;就有专家建言&#;将《教育规划纲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由此成为法律文本&#;与之相抵触的旧法规失效。这可有利教改推进。换句话说&#;只有切实依法治教&#;2010版《纲要》才不会再步1993年版《纲要》、1999版《高等教育法》和2006年版《义务教育法》的后尘。这样&#;中国的教育改革才值得等待&#;中国教育的未来才能让公众有信心。比立异发展更重要的是回归常识现实的教育发展&#;更凸显了教改的紧急与艰难。2010年的中国教育&#;依旧热闹。而剖析所有引起关注的教育新闻事件&#;基础上都是常识问题。在教育领域&#;常识被反复提及&#;有时已经到了令人厌倦的水平。好比&#;在北京&#;没有正式注册的幼儿园已经达到1298所&#;数量超过全市注册的1266所幼儿园&#;“山寨幼儿园”收托儿童95&#;为外来的农民工学龄前子女&#;这关乎教育投入与教育公平的常识。在江苏&#;有地方教育局发红头文件&#;要求广大教师“要注意形象&#;讲政治&#;讲大局&#;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说的话不乱说”&#;这关乎教师基本权益的常识。在河北&#;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从“李刚门”&#;一路演变到“封口门”&#;这关乎学生权利的常识&#;如果学生连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还指望培养杰出人才吗&#;在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而朱清时校长所提到的“自主办学&#;自授学位”&#;也不外是一所大学的基本办学常识……健康的教育环境中&#;教育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明晰——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负责投入与依法监管&#;作为办学者的学校引导&#;负责执掌学校的办学权、行政权&#;作为教育者&#;自主教育、自主科研&#;对教育与学术进行自主管理&#;作为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受教导权&#;有权介入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价。然而&#;这在现实中&#;却变得剪不断、理还乱&#;概而言之&#;是受教育权、教育权、办学权被逐级架空&#;于是学校非学校、师不师、生不生。这就出现了本不应该有的怪像与纷争&#;政府发文&#;以“爱护教师”的名义&#;要求教师“不乱说话”&#;这是赤裸裸的侵权&#;而更令人沮丧的是&#;教师没有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反过来证明政府部门“确切”在“爱护教师”&#;河北大学的“封口门”也是如此&#;处于弱势的学生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幼儿园没有注册而开办&#;从教  这说明什么呢&#;就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到的改革&#;与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对照&#;有不少是超出法律法规的。这需要修订法律法规。可问题是&#;这些法律法规何时修订&#;如果迟迟不修订&#;教育部门、学校在发展教育时&#;是以《纲要》为准&#;还是依据法律法规办事&#;进一步说&#;教育部门、学校如果依照《纲要》指出的改革措施去做&#;很有可能有违法风险。这不是与依法治教的方略相违背吗&#;实在&#;在教改规划纲要制订期间&#;就有专家建言&#;将《教育规划纲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由此成为法律文本&#;与之相抵牾的旧法规失效。这可有利教改推进。  换句话说&#;只有切实依法治教&#;2010版《纲要》才不会再步1993年版《纲要》、1999版《高等教育法》和2006年版《义务教育法》的后尘。这样&#;中国的教育改革才值得期待&#;中国教育的未来能力让公众有信心。在今年年初的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要使2010年成为教育改革年&#;这堪称201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调。这样的概括&#;从教育部全年所担负的两项重要工作看——这两项工作为&#;制订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召开好全国教育工作大会&#;而后者虽然被称为我国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但会议的重要内容仍是部署《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应该是比拟贴切的。然而&#;制订《纲要》的目的&#;是为了落实与推进改革&#;如果《纲要》制订之后&#;相关的条文在现实的教育发展中见不到任何影子&#;那么&#;《纲要》就成了墙上规划&#;其所起到的后果&#;比不制订这样的《纲要》还要糟——其一&#;制订《纲要》本身消耗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其二&#;闹得轰轰烈烈的《纲要》不执行&#;会让公众彻底丧失对教育改革的信心。在笔者看来&#;我国的教改&#;其实重点不是改革&#;而是依法治教和回归基本教育常识&#;其中就包括制订并依法推进《纲要》的常识。比改革更重要的是依法治教回顾我国教育过去10年的发展&#;其中最大问题&#;是从《教育法》、《教师法》到《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所有教育法律&#;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很多时下热门的改革话题&#;包括教育投入占到GDP的4%、高校落实办学自主权、保障受教育者平等受教育权、保障教师待遇、给予各类教育平等发展空间&#;本质上都应当是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就曾提到&#;“我们要切实改良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切实解决工作中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切实做到管理及时、有力、到位。”然而&#;依法治教的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有这么一段——“按照全面实行依法治国根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过程&#;完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订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说明什么呢&#;就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到的改革&#;与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对比&#;有不少是超越法律法规的。这需要修订法律法规。可问题是&#;这些法律法规何时订正&#;如果迟迟不修订&#;教育部门、学校在发展教育时&#;是以《纲要》为准&#;仍是依据法律   法规办事&#;进一步说&#;教育部门、学校如果按照《纲要》指出的改革办法去做&#;很有可能有违法风险。这不是与依法治教的方略相违背吗&#;其实&#;在教改规划纲要制订期间&#;就有专家建言&#;将《教育规划纲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由此成为法律文本&#;与之相抵触的旧法规失效。这可有利教改推进。换句话说&#;只有切实依法治教&#;2010版《纲要》才不会再步1993年版《纲要》、1999版《高级教育法》和2006年版《义务教育法》的后尘。这样&#;中国的教育改革才值得期待&#;中国教育的未来才能让公众有信念。比创新发展更重要的是回归常识现实的教育发展&#;更凸显了教改的紧迫与艰难。2010年的中国教育&#;照旧热烈。而分析所有引起关注的教育新闻事件&#;基本上都是常识问题。在教育领域&#;常识被反复提及&#;有时已经到了令人厌倦的程度。比如&#;在北京&#;没有正式注册的幼儿园已经达到1298所&#;数量超过全市注册的1266所幼儿园&#;“山寨幼儿园”收托儿童95&#;为外来的农民工学龄前子女&#;这关乎教育投入与教育公平的常识。在江苏&#;有地方教育局发红头文件&#;请求广大教师“要注意形象&#;讲政治&#;讲大局&#;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说的话不乱说”&#;这关乎教师基本权益的常识。在河北&#;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从“李刚门”&#;一路演变到“封口门”&#;这关乎学生权利的常识&#;如果学生连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还指望培养杰出人才吗&#;在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而朱清时校长所提到的“自主办学&#;自授学位”&#;也不过是一所大学的基本办学常识……健康的教育环境中&#;教育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跟受教育者的权责明晰——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负责投入与依法监管&#;作为办学者的学校领导&#;负责执掌学校的办学权、行政权&#;作为教育者&#;自主教育、自主科研&#;对教育与学术进行自主管理&#;作为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有权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估。然而&#;这在现实中&#;却变得剪不断、理还乱&#;概而言之&#;是受教育权、教育权、办学权被逐级架空&#;于是学校非学校、师不师、生不生。这就出现了本不应该有的怪像与纷争&#;政府发文&#;以“爱护教师”的名义&#;要求教师“不乱说话”&#;这是赤裸裸的侵权&#;而更令人沮丧的是&#;先生没有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反过来证明政府部门“确实”在“爱护教师”&#;河北大学的“封口门”也是如此&#;处于弱势的学生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幼儿园没有注册而开办&#;从教比创新发展更重要的是回归常识      现实的教育发展&#;更凸显了教改的紧迫与艰难。 2010年的中国教育&#;依旧热闹。而分析所有引起关注的教育新闻事件&#;基本上都是常识问题。在教育领域&#;常识被反复提及&#;有时已经到了令人厌倦的程度。 法规办事&#;进一步说&#;教育部门、学校如果按照《纲要》指出的改革措施去做&#;很有可能有违法风险。这不是与依法治教的方略相违背吗&#;其实&#;在教改规划纲要制订期间&#;就有专家建言&#;将《教育规划纲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由此成为法律文本&#;与之相抵触的旧法规生效。这可有利教改推进。换句话说&#;只有切实依法治教&#;2010版《纲要》才不会再步1993年版《纲要》、1999版《高等教育法》和2006年版《任务教育法》的后尘。这样&#;中国的教育改革才值得期待&#;中国教育的将来才能让公众有信心。比翻新发展更重要的是回归常识现实的教育发展&#;更凸显了教改的紧迫与艰难。2010年的中国教育&#;仍旧热闹。而分析所有引起关注的教育消息事件&#;基本上都是常识问题。在教育领域&#;常识被重复提及&#;有时已经到了令人厌倦的程度。比方&#;在北京&#;没有正式注册的幼儿园已经达到1298所&#;数量超过全市注册的1266所幼儿园&#;“山寨幼儿园”收托儿童95&#;为外来的农夫工学龄前子女&#;这关乎教育投入与教育公平的常识。在江苏&#;有处所教育局发红头文件&#;要求宽大教师“要注意形象&#;讲政治&#;讲大局&#;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说的话不乱说”&#;这关乎教师基本权益的常识。在河北&#;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从“李刚门”&#;一路演变到“封口门”&#;这关乎学生权利的常识&#;如果学生连谈话的权利都被剥夺&#;还指望培养杰出人才吗&#;在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而朱清时校长所提到的“自主办学&#;自授学位”&#;也不过是一所大学的基本办学常识……健康的教育环境中&#;教育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明晰——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负责投入与依法监管&#;作为办学者的学校领导&#;负责执掌学校的办学权、行政权&#;作为教育者&#;自主教育、自主科研&#;对教育与学术进行自主管理&#;作为受教育者&#;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有权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价。然而&#;这在现实中&#;却变得剪不断、理还乱&#;概而言之&#;是受教育权、教育权、办学权被逐级架空&#;于是学校非学校、师不师、生不生。这就出现了本不应当有的怪像与纷争&#;政府发文&#;以“爱惜教师”的名义&#;要求教师“不乱说话”&#;这是赤裸裸的侵权&#;而更令人丧气的是&#;教师没有渠道保护自身的权益&#;反过来证实政府部门“确实”在“爱护教师”&#;河北大学的“封口门”也是如此&#;处于弱势的学生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幼儿园没有注册而开办&#;从教 比如&#;在北京&#;没有正式注册的幼儿园已经达到1298所&#;数目超过全市注册的1266所幼儿园&#;“山寨幼儿园”收托儿童95&#;为外来的农民工学龄前子女&#;这关乎教育投入与教育公平的常识。在江苏&#;有地方教育局发红头文件&#;要求广大教师“要注意形象&#;讲政治&#;讲大局&#;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说的话不乱说”&#;这关乎教师基本权益的常识。在河北&#;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从“李刚门”&#;一路演变到“封口门”&#;这关乎学生权利的常识&#;如果学生连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还指望培育杰出人才吗&#;在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而朱清时校长所提到的“自主办学&#;自授学位”&#;也不过是一所大学的基本办学常识…… 育法角度是守法&#;但取消这些幼儿园&#;农民工子女就无幼儿园可上&#;于是&#;政府部门允许这些幼儿园存在&#;是开明&#;而不允许这些幼儿园存在&#;是严格执法&#;似乎都对&#;可是&#;从根本上说&#;农民工子弟只能上“山寨”幼儿园&#;这是政府失责&#;对教育的投入不到位&#;其他的问题都是因此为基础产生的&#;至于大学办学&#;本就该拥有与生俱来的自主权&#;可如今失掉&#;却是这般艰难&#;也因为这一原因&#;大学的自主招生联考才陷入纷争&#;南科大的自授学位才显得那么另类&#;根叔的一次瞎话实说&#;就演绎出一场“根叔热”&#;成为某网站年度教育盘点的最热词。管理我国教育中的荒诞景象&#;根本在于理清教育权力与权利的关联&#;其中&#;尤为重要的是约束政府与学校行政领导权力&#;让学校成为学校、教师成为教师、学天生为学生。我国《教育规划纲要》中&#;所提到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古代学校制度&#;用意即在于此。值得注意的是&#;临近岁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告诉》&#;确定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试点单位&#;各地各校申报的国家级试点名目即将全面启动实施。这些改革试点&#;必定成为明年教育的热点。而要让其有成效&#;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放权&#;这样&#;政府、学校、社会、教育者、受教育者才能各归其位、各得其所&#;我国的教育发展才能回到常识框架中来。 健康的教育环境中&#;教育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明晰——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负责投入与依法监管&#;作为办学者的学校领导&#;负责执掌学校的办学权、行政权&#;作为教育者&#;自主教育、自主科研&#;对教育与学术进行自主管理&#;作为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有权参加学校管理、监视和评价。然而&#;这在现实中&#;却变得剪一直、理还乱&#;概而言之&#;是受教育权、教育权、办学权被逐级架空&#;于是学校非学校、师不师、生不生。 在今年年初的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要使2010年成为教育改革年&#;这可谓201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调。这样的概括&#;从教育部全年所担负的两项重要工作看——这两项工作为&#;制订好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召开好全国教育工作大会&#;而后者虽然被称为我国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但会议的重要内容还是部署《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应该是比较贴切的。然而&#;制订《纲要》的目的&#;是为了落实与推进改革&#;如果《纲要》制订之后&#;相干的条文在现实的教育发展中见不到任何影子&#;那么&#;《纲要》就成了墙上规划&#;其所起到的效果&#;比不制订这样的《纲要》还要糟——其一&#;制订《纲要》本身耗费大批的人力与物力&#;其二&#;闹得大张旗鼓的《纲要》不执行&#;会让大众彻底丧失对教育改革的信心。在笔者看来&#;我国的教改&#;其实重点不是改革&#;而是依法治教和回归基本教育常识&#;其中就包括制订并依法推进《纲要》的常识。比改革更重要的是依法治教回想我国教育过去10年的发展&#;其中最大问题&#;是从《教育法》、《教师法》到《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所有教育法律&#;几乎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许多时下热门的改革话题&#;包含教育投入占到GDP的4%、高校落实办学自主权、保障受教育者平等受教育权、保障教师待遇、给予各类教育平等发展空间&#;实质上都应该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详细落实。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就曾提到&#;“我们要切实改进治理缺位、越位、错位的状况&#;切实解决工作中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切实做到管理及时、有力、到位。”然而&#;依法治教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器重。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有这么一段——“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毕生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域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解释什么呢&#;就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到的改革&#;与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对照&#;有不少是超出法律法规的。这需要修订法律法规。可问题是&#;这些法律法规何时修订&#;如果迟迟不修订&#;教育部门、学校在发展教育时&#;是以《纲要》为准&#;还是根据法律 这就涌现了本不应该有的怪像与纷争&#;政府发文&#;以“爱护教师”的名义&#;要求教师“不乱说话”&#;这是赤裸裸的侵权&#;而更令人懊丧的是&#;教师没有渠道维护本身的权利&#;反过来证实政府部门“确实”在“爱护教师”&#;河北大学的“封口门”也是如斯&#;处于弱势的学生难以主意本人的权利&#;幼儿园没有注册而开办&#;从教育法角度是违法&#;但取消这些幼儿园&#;农民工子女就无幼儿园可上&#;于是&#;政府部门容许这些幼儿园存在&#;是开明&#;而不允许这些幼儿园存在&#;是严格执法&#;好像都对&#;可是&#;从根本上说&#;农民工子弟只能上 “山寨”幼儿园&#;这是政府失责&#;对教育的投入不到位&#;其他的问题都是因此为基础产生的&#;至于大学办学&#;本就该拥有与生俱来的自主权&#;可现在获得&#;却是这般艰巨&#;也由于这一原因&#;大学的自主招生联考才陷入纷争&#;南科大的自授学位才显得那么另类&#;根叔的一次实话实说&#;就演绎出一场“根叔热”&#;成为某网站年度教育盘点的最热词。 育法角度是违法&#;但撤消这些幼儿园&#;农夫工子女就无幼儿园可上&#;于是&#;政府部门答应这些幼儿园存在&#;是开明&#;而不许可这些幼儿园存在&#;是严厉执法&#;仿佛都对&#;可是&#;从根本上说&#;农民工子弟只能上“山寨”幼儿园&#;这是政府失责&#;对教育的投入不到位&#;其余的问题都是因此为基础产生的&#;至于大学办学&#;本就该领有与生俱来的自主权&#;可如今取得&#;却是这般艰难&#;也因为这一原因&#;大学的自主招生联考才陷入纷争&#;南科大的自授学位才显得那么另类&#;根叔的一次真话实说&#;就演绎出一场“根叔热”&#;成为某网站年度教育盘点的最热词。治理我国教育中的荒谬气象&#;根本在于理清教育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其中&#;尤为重要的是约束政府与学校行政领导权力&#;让学校成为学校、教师成为教师、学生成为学生。我国《教育规划纲要》中&#;所提到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树立现代学校制度&#;用意即在于此。值得注意的是&#;临近岁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断定了国度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试点单位&#;各地各校申报的国家级试点项目行将全面启动实施。这些改革试点&#;必定成为明年教育的热门。而要让其有功效&#;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放权&#;这样&#;政府、学校、社会、教育者、受教育者才能各归其位、各得其所&#;我国的教育发展才能回到常识框架中来。 管理我国教育中的荒谬景象&#;根本在于理清教育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其中&#;尤为重要的是约束政府与学校行政领导权力&#;让学校成为学校、老师成为教师、学生成为学生。我国《教育规划纲要》中&#;所提到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破现代学校制度&#;用意即在于此。 法规办事&#;进一步说&#;教育部门、学校如果按照《纲要》指出的改革措施去做&#;很有可能有违法风险。这不是与依法治教的方略相违背吗&#;其实&#;在教改规划纲要制订期间&#;就有专家建言&#;将《教育规划纲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由此成为法律文本&#;与之相抵触的旧法规失效。这可有利教改推进。换句话说&#;只有切实依法治教&#;2010版《纲要》才不会再步1993年版《纲要》、1999版《高等教育法》和2006年版《义务教育法》的后尘。这样&#;中国的教育改革才值得期待&#;中国教育的未来才能让公家有信心。比创新发展更重要的是回归常识现实的教育发展&#;更凸显了教改的紧迫与艰苦。2010年的中国教育&#;依旧热闹。而分析所有引起关注的教育新闻事件&#;基本上都是常识问题。在教育领域&#;常识被反复提及&#;有时已经到了令人厌倦的程度。比如&#;在北京&#;不正式注册的幼儿园已经达到1298所&#;数量超过全市注册的1266所幼儿园&#;“山寨幼儿园”收托儿童95&#;为外来的农民工学龄前子女&#;这关乎教育投入与教育公正的常识。在江苏&#;有地方教育局发红头文件&#;要求广大教师“要注意形象&#;讲政治&#;讲大局&#;不该做的事不要做&#;不该说的话不乱说”&#;这关乎教师基本权益的常识。在河北&#;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从“李刚门”&#;一路演变到“封口门”&#;这关乎学生权利的常识&#;如果学生连说话的权利都被剥夺&#;还指望培养出色人才吗&#;在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的一举一动都牵动人心&#;而朱清时校长所提到的“自主办学&#;自授学位”&#;也不过是一所大学的基本办学常识……健康的教育环境中&#;教育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清晰——作为举办者的政府负责投入与依法监管&#;作为办学者的学校领导&#;负责执掌学校的办学权、行政权&#;作为教育者&#;自主教育、自主科研&#;对教育与学术进行自主管理&#;作为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有权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和评价。然而&#;这在现实中&#;却变得剪不断、理还乱&#;概而言之&#;是受教育权、教育权、办学权被逐级架空&#;于是学校非学校、师不师、生不生。这就呈现了本不应该有的怪像与纷争&#;政府发文&#;以“爱护教师”的名义&#;要求教师“不乱说话”&#;这是赤裸裸的侵权&#;而更令人沮丧的是&#;教师没有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反过来证实政府部门“确实”在“爱护教师”&#;河北大学的“封口门”也是如此&#;处于弱势的学生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幼儿园没有注册而创办&#;从教 值得留神的是&#;邻近岁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肯定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主要义务和试点单位&#;各地各校申报的国家级试点项目即将全面启动实施。这些改革试点&#;一定成为明年教育的热点。而要让其有成效&#;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放权&#;这样&#;政府、学校、社会、教育者、受教育者才能各归其位、各得其所&#;我国的教育发展才能回到常识框架中来。起源:()-教育发展要回归常识_bqxion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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