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增选院士的学术道德规定太温柔

中国工程院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于1月1日正式启动。去年12月30日&#;中国工程院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消息称&#;最新修改完善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实施办法》中&#;对增选院士的学术道德做了更严格的规定&#;除了增加候选人材料在“基层单位和内网公示”&#;也首次明确对违规行为进行直接处罚。 中国工程院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于1月1日正式启动。去年12月30日&#;中国工程院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消息称&#;最新修改完善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实施办法》中&#;对增选院士的学术道德做了更严格的规定&#;除了增加候选人材料在“基层单位和内网公示”&#;也首次明确对违规行为进行直接处罚。这一规定有多严格呢&#;概括起来&#;有两点特别引人注目。其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名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一旦发现材料有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经审查审核&#;将中止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取消下一次提名的资格”。这就是说&#;提名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如果存在不实&#;但情形不严重&#;并不会受到处理。但究竟何为严重&#;何为不严重&#;不详。其二&#;发现学风和道德问题的处理结果是&#;中止该被提名人的评审与选举&#;取消下一次提名的资格&#;同时“处理结果经该院常务会议审定后将被列入诚信记录”。依照院士两年增选一次的惯例&#;上述处罚意味着&#;这次被中止评审和选举&#;要当选院士最早得在四年之后。或许在一心想当选院士者看来&#;中止评审、取消下次评审资格&#;这已经是足够严厉的惩罚了。而如果按照国际学术惯例&#;这样的惩罚根本就不是惩罚。什么是严格的学术规则&#;不妨举一例。某国外学者&#;申请一项课题&#;仅因在课题申报书中没有注明一处观点的引文出这一规定有多严格呢&#;概括起来&#;有两点特别引人注目。其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名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一旦发现材料有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经审查审核&#;将中止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取消下一次提名的资格”。这就是说&#;提名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如果存在不实&#;但情形不严重&#;并不会受到处理。但究竟何为严重&#;何为不严重&#;不详。 其二&#;发现学风和道德问题的处理结果是&#;中止该被提名人的评审与选举&#;取消下一次提名的资格&#;同时“处理结果经该院常务会议审定后将被列入诚信记录”。依照院士两年增选一次的惯例&#;上述处罚意味着&#;这次被中止评审和选举&#;要当选院士最早得在四年之后。或许在一心想当选院士者看来&#;中止评审、取消下次评审资格&#;这已经是足够严厉的惩罚了。而如果按照国际学术惯例&#;这样的惩罚根本就不是惩罚。 什么是严格的学术规则&#;不妨举一例。某国外学者&#;申请一项课题&#;仅因在课题申报书中没有注明一处观点的引文出处&#;就被该课题的立项机构认定为学术不端&#;取消了其申请资格&#;5年不得申请该项目。这还不算完&#;该学者所在机构还启动调查&#;根据其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解聘处理。也就是说&#;这名学者为一个在我们这里“不起眼”的小错误&#;付出了被赶出学术圈的严重代价。这一规则说明&#;学术尊严不容侵犯和践踏。 以此观察对院士增选不端行为的处理&#;实在是太温柔。居然出现“一旦发现材料有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这样的表述&#;这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变相告诉报送单位可以一定程度不实吗&#;——只要注意火候即可。至于对候选院士的处罚&#;基本上可视为“零处理”&#;本来当选院士的机会就很小&#;申报三四次&#;六七年&#;也很正常&#;被发现了也就是中止评审&#;没发现却可能当选&#;这样的买卖实在划算&#;与高考加分作假被发现仅被取消加分资格有的一比。 如果真要严格&#;不需要自立一套规定&#;将发达国家实行得很好的学术规范引进即可。首先&#;只要出现材料不实&#;就认定存有学术不端&#;没有严重不严重之分&#;其次&#;出现在院士评审中的学术不端&#;处理不限于申报院士&#;应据这一不端行为&#;对其担任其他学术职务的资质进行审查&#;做出进一步的处理。这才能让院士评审树立起严格执行学术规范的典范。士成功而进行的集体和个人公关。在这种背景下&#;很难期待报送单位对存有学术不端行为的院士候选人进一步处罚——这些人可是这些机构的红人&#;就算作假被揭露&#;在原单位却还是重点培养的院士候选人&#;还在当导师&#;还在“教诲”他人要有学术道德。这是学术规范对现实的退却。要改变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说&#;还得改革院士评审制度&#;即只把院士作为荣誉头衔&#;不得与具体利益挂钩&#;申请课题、基金的优待&#;具体的工资、福利、住房待遇等&#;&#;并取消终身制。事实上&#;我国学术界的诸多不良风气&#;难有学术自由与学术平等竞争&#;无法推行学术共同体建设&#;与这种把头衔与利益紧密挂钩、学术头衔终身制、制造学术利益共同体的做法不无关系。 问题在于&#;当下评院士不仅是个人的荣誉&#;还是集体的利益&#;甚至是领导的政绩&#;所以才有为评审院士成功而进行的集体和个人公关。在这种背景下&#;很难期待报送单位对存有学术不端行为的院士候选人进一步处罚——这些人可是这些机构的红人&#;就算作假被揭露&#;在原单位却还是重点培养的院士候选人&#;还在当导师&#;还在“教诲”他人要有学术道德。 这是学术规范对现实的退却。要改变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说&#;还得改革院士评审制度&#;即只把院士作为荣誉头衔&#;不得与具体利益挂钩&#;申请课题、基金的优待&#;具体的工资、福利、住房待遇等&#;&#;并取消终身制。事实上&#;我国学术界的诸多不良风气&#;难有学术自由与学术平等竞争&#;无法推行学术共同体建设&#;与这种把头衔与利益紧密挂钩、学术头衔终身制、制造学术利益共同体的做法不无关系。来源:()-增选院士的学术道德规定太温柔_bqxion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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